作者单位: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出版时间:2013年1月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本书的研究初衷是为金融运钞过程研发一种防抢劫的运钞工具:“具有模糊逻辑控制的防抢劫运钞箱”。在确定该研究项目的当时,作者对金融系统安全防范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金融行业的运钞工具极为落后,绝
作者姓名: 何平
出版社: 中国书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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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49
内容简介
本书的研究初衷是为金融运钞过程研发一种防抢劫的运钞工具:“具有模糊逻辑控制的防抢劫运钞箱”。在确定该研究项目的当时,作者对金融系统安全防范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金融行业的运钞工具极为落后,绝大多数采用布袋装运现钞,这种运钞方式具有较大的风险,存在着抢劫犯罪的隐患。调研分析表明,如果能研发一种运钞工具,具有防范抢劫的功能,从而减少运钞过程的抢劫犯罪案件。
作者简介
何 平 男,1956年11月生,辽宁沈阳人。1987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现任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一级警监。先后获得辽宁省和大连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99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不确定系统优化和犯罪控制理论方面具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系统介优理论和研究方法,提出了犯罪熵的概念。出版专著15部,发表论文200余篇。
第一部分 犯罪空间分析
第一章 犯罪地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犯罪地理学的产生
第二节 犯罪地理学研究的发展过程
一、地理环境决定论时期
二、环境论时期
三、芝加哥犯罪学派时期
四、犯罪行为学派时期
第三节 犯罪地理学研究的新进展
一、西方实证主义的引入
二、激进地理学思想的引入
三、科际整合理论的引入
四、地理信息系统(GIS) 的引入
五、中国犯罪地理学研究的新进展
第二章 犯罪空间分析理论
第一节 空间的基本概念
一、来自“地理空间”的认识
二、空间思维
三、空间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空间认知模式
一、空间认知的层次
二、空间认知的两个基本单位
第三节 空间信息结构
第四节 犯罪空间分析的研究
一、空间分析定义
二、犯罪空间分析的意义和作用
三、研究的具体内容
第五节 犯罪地理环境规律的研究
一、犯罪行为的地理环境
二、环境犯罪学
三、社会地理信息系统的理论
第六节 基于犯罪环境的防控理论
一、什么是防卫空间理论
二、环境预防犯罪相关理论
……
第一章 犯罪地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犯罪地理学的产生
犯罪地理学是一门既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说其古老,是因为早在18 世纪中叶, 在一些论著中就开始用地理思想研究犯罪;说其年轻, 是因为到目前为止, 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犯罪地理学。尽管如此,由于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地理问题, 它是犯罪学和地理学的共轭课题, 在犯罪空间的研究中, 离不开犯罪地理学思想。
研究地理空间的学者Tobler 提出Tobler’s First Law (或称地理学第一定律),描述事件与地理间之相关性,说明事件(犯罪发生)基本上与地理空间有极大之相关性,如下段说明[1]:
“Everything is related to everything else, but near things are more related than distant things” (Tobler, 1970)
以上的意思为:“每一件事情与其他事情都有关联性,而距离越近其相关性越高,越远其相关性则越低。”
空间因素表现在“空间自相关”与“空间异质”两个概念上,空间自相关是认为“邻近地区的影响”大小。Tobler (1970)地理学第一定律(first law of geography)认为地区与地区间会相互影响,此种影响随着距离的加大而递减。如果加进时间的向度,此种影响有时间间距,不是立即发生,此即空间的扩散作用。空间异质性指空间位置差异造成的观察行为不恒定现象。例如在某个区域之中,存在着不同的次区域,各区域间误差的变异不相等。举例说明:犯罪率与教育程度的关系,不同地区(文教区、贫困区)可能不一样,此即空间异质现象。基本上,人的行为表现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非常明显,空间分析学者尝试结合日益成熟的计算机技术GIS、空间计量方法以及大型数据库,目的在精确地界定空间因素的重要性及影响力:到底是哪一种“空间因素”产生影响?影响有多大?如何建立模型?从而解释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的关系。
“空间分析”旨在突显“空间因素”的重要性,探讨“空间因素”在社会(自然)现象中扮演的角色。什么是“空间因素”?狭义的空间因素,一般指经纬度或XYZ 坐标值;广义的空间因素则可包括所有与“空间”有关的变量,除了经纬度、坐标外,还包括观察对象所处的地形、地貌、文化、传统、制度、风俗习惯、经济发展、行为表现等,甚至还括及邻近地区的状况。基本想法是,人们的行为表现会因为所处环境而改变,因此将观察对象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相关属性纳入考虑有其必要性。
空间分析本质上是量化的研究取向,处理地理属性数据。在自然科学的领域,探讨极为普遍,诸如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等的变化、地质结构、环境、生态、物种等的分布,都可轻易找到地理位置所造成的影响。就社会科学而言,其应用不及自然科学普遍。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方法论上的选择,社会科学家普遍认为,“地理位置”的影响,极可能只是假象,我们应致力于找到其他“真正的”变量,把“地理位置”这个因素解释掉。然而,愈来愈多证据显示社会现象充满了“空间因素”,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地方表现就不一样,而这正是空间分析可以给力的地方。
第二节 犯罪地理学研究的发展过程
犯罪地理学研究的进展与犯罪学和人文地理学的发展紧密相连, 回顾过去犯罪地理学研究的进展, 大致可以分为4 个时期。
一、地理环境决定论时期
19 世纪40 年代以前, 犯罪地理学的发展属地理环境决定论时期。这一时期的研究特点是, 强调地理环境对犯罪行为的决定作用, 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和比利时数学家、天文学家、统计学家和社会学家凯特勒。孟德斯鸠是最早用地理学的观点研究犯罪的学者,1748 年, 他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 从地理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三方面阐述了犯罪的成因, 但过分强调了地理因素的作用, 显然带有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尽管如此, 由于孟德斯鸠开创了犯罪地理学研究的先河,仍不失为是犯罪地理学的开山大师。凯特勒1835 年在其名著《论人及其才能的发展:社会物理学的尝试》中, 论述了气候、年龄、性别和季节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其中气候与犯罪关系的研究结论, 被称为“犯罪的热定律”(Thermic law of delinquency ), 犯罪趋势的统计结果是按高斯定律( Gaussian law ) ( 正态曲线) 分布的, 其显然也含有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