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出版时间:2013年1月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本书对作为辩证法方法基础的分析与综合、价值、商品和资本概念、单纯的分析与综合的局限性、辩证法方法的本质等进行了说明了《资本论》的方法是“逻辑进程和历史进程相一致”的人们,他们或从唯物辩证法的公式进行类
作者姓名: (日)见田石介 著 张小金、郑桦、尹栾玉、邓习议
出版社: 中国书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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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55
内容简介
本书对作为辩证法方法基础的分析与综合、价值、商品和资本概念、单纯的分析与综合的局限性、辩证法方法的本质等进行了说明了《资本论》的方法是“逻辑进程和历史进程相一致”的人们,他们或从唯物辩证法的公式进行类推,或者讨论诸如社会发展的法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等问题。
作者简介
张小金 1948年生,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出版《资本论与科学研究方法》、《对外开放与社会转型》、《经济开放的非经济效益》、《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多部著作;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项目研究;多次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在日本京都大学、阪南大学等做过经济哲学的讲演。
第一章 作为辩证法方法基础的分析与综合
第一节 从抽象范畴到具体范畴
一、《导言》里的“经济学科学上正确的方法”
二、对“经济学科学上正确的方法”的疑问
第二节 马克思的分析
一、从事实出发
二、抽象
三、内在本质的分离
四、分析——在理论上、实践上掌握世界的手段
五、现状分析和理论研究
第三节 马克思的综合
一、综合——纯粹化系统化的分析
二、综合为什么包含分析
第二章 价值、商品和资本概念
第一节 商品的分析
一、《资本论》的结构
二、商品的分析
三、《导言》中的生产一般
四、宇野弘藏对《导言》的“批判”
五、关于单纯的使用价值
六、关于“zwieschlchtig”一词
七、分析是辩证地把握事物的基础
八、素材和经济形态
第二节 价值的分析
一、抽象劳动和社会劳动
二、作为现代范畴的抽象劳动
第三节 商品与货币的关系
一、简单商品流通是资本的历史前提
二、范畴的进程和历史进程的关系
三、商品的矛盾能够产生资本吗
四、早期资本和现代资本的关系
五、列宁关于简单商品流通的见解
六、从商品开始的资本的经济学
……
第一章 作为辩证法方法基础的分析与综合
第一节 从抽象范畴到具体范畴
一、《导言》里的“经济学科学上正确的方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复杂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方式,把握到了它的结构和运动规律。那么,马克思为此所运用的方法具有怎样的性质呢?这就是本书想要阐明的东西。
可是,这个内容以怎样的顺序来叙述好呢?在这点上,无论如何,我们首先应该参考的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即《资本论》的前身——的《导言》中关于经济学方法的叙述。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的经济学科学上正确的方法是:从已知资本主义国家的居民、居民在各产业部门和各阶级的分布、物价、进出口等事实出发,把它们分析到最单纯的要素:劳动、需要、价值、货币等,把这些要素作为范畴固定下来,然后,从最抽象的范畴依次上升到具体的范畴,达到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思维映像。马克思说:
“例如,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后一种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见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0~751页。
马克思在这里首先指出,不是从具体下降到抽象,相反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才是正确的方法。对于我们平常的探讨来说,分析具体的事物而发现其抽象的各个要素的方法,有着从现实生活身边的事物开始而容易上手的益处,但这常常是摸索的而非系统的,很多时候是徒劳无功的。不仅如此,即使这样来开辟道路,我们为了最后从整体上理解对象,结果在头脑中,还必须走从最抽象的原理到达该对象的思维映像的道路。
从具体事物的表象开始是不对的,同样,从具体的概念开始也是不正确的。纵然可以尝试从具体概念开始,为了理解它们,也仍然必须要把它们返回到构成的各个抽象要素,然后再找寻到达该概念的道路。
不然,所谓的具体概念也只是一个词汇,在科学上则是混沌的,总归也不过是个表象而已。经济学既不能从具体的商品概念、作为范畴的商品出发,同时也不能从资本、工资的概念出发到达价值的概念。
因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见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1页。
第一个重要问题是,从容易理解而且成为理解后继东西的前提的单纯要素的范畴开始,到达复合的范畴,这是科学的方法。
其次,初看似乎和前者相矛盾的是,如果像这样从抽象范畴上升到具体范畴是正确的方法,那么这种范畴从哪里可以得到呢?——可以由对给定事实的分析而得到。因此,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说明的方法是以相反的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为前提,并在其中包含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的。
可以明确的是,研究的方法作为科学的方法的不正确,并不妨碍科学方法把它作为前提。经济学的范畴不是从其他的地方,而是由分析已知事实得到的。这是在此要说的第二个重要之处。
最后,在此要说的另外一个重要的东西是从抽象范畴到具体范畴的上升方法。不言而喻,它既不是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是概念自己展开的过程,也不是如先验的演绎那样,没有具体的表象而进行纯粹的推理过程。在这里,我们要理解的具体对象从一开始就浮现在我们的表象里,这种表象从抽象到具体逐一被分析,而这种从表象向概念的变化过程就是这种上升的过程。
一般认为,分析具体的表象变化为概念是在研究的过程中完成的,所以,在叙述的过程就已经没有了表象,也不会有分析表象而得到概念的问题了。但事实上绝不是那样,表象的分析在叙述中再一次表现出来。
马克思紧接着前述继续这种分析。他在批判黑格尔所认为的方法是概念自己展开的过程也是现实事物的产生过程的同时指出:
“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办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绝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具体总体作为思维总体、作为思维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绝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凌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维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一定要经常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见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751~7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