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系编纂地方志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论文集。全书分“论文”、“评论”、“编纂”、“服务”、“后记”等部分,对编纂地方志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研究探讨。
作者简介
刘志安 从事史志工作30余年,曾任长寿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先后任《长寿县志》1997年版副总编,《长寿县志》2007年版、《重庆市长寿区志》2010年版副主编。参与全国第一轮、第二轮长寿区(县)志的编纂工作。所撰《改革修志工作刍议》、《长寿县志总纂及审稿》等论文,在相关专业杂志发表。参与审改的《长寿县城关镇志》获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长寿县志》2007年版获重庆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其主要业绩载于《中国当代方志学者辞典》、《中华成功人才大辞典》等。
论文 地方志工作的保障
持续不断地编纂地方志,是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编纂工作统一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1957年,国务院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家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文化大革命”期间,地方志编纂工作因故中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地方志编纂工作重新启动,全国第一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6000多部,是历史上不可比拟的。地方志工作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事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系统工程,发挥了“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从目前看,第一轮修志结束,第二轮修志多数已完成。总结两轮修志工作的实践经验,地方志工作呈现以下情况:
一是,地方志工作涉及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靠过去的行政命令方式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二是,在此之前由于没有全国性的修志法律法规可以遵循,修志工作编纂志书各行其是,随意性大、主观性强,各地发展极不平衡;
三是,所编纂地方志的质量没有遵循的标准,包括政治质量、体例篇目、资料要求、编纂规范、审查验收、出版标准等无章可循等等情况较突出。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件》的制定和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工作,该《条例》的颁布将为保障地方志事业连续不断的健康的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根据修志工作一、二轮的实践经验,地方志的外延已有扩展,地方志既包括传统的地方志书,又包涵地方综合年鉴。地方综合年鉴为20年左右新一轮编纂地方志积累资料。地方志工作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包括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划,地方志资料的搜集、整理、鉴定,编纂原则,规范要求,审查验收,出版标准,开发利用等项工作。这些工作都在《地方志工作条例》中作了明确规定。
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是各级地方政府管理和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职责,地方志是“官修”的信史,不同于任何个人的著作。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对地方志工作加强领导,《条例》规定,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规定要制定本级行政区域编纂地方志规划,并报上级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按照规划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为保证志书质量《条例》作了具体规定:1明确志书编纂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2对志书编纂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3确立了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制度,规定了具体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4确立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亦应审查批准出版。
《条例》特别规定了地方志书著作权问题,志书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法人组织编纂的机构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这样把编纂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要依法修志。从组织、经费、人员、制度、标准、法规等方面对修志工作有了全方位的保障。我国方志与方志学浅见
我国方志现多数人主张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周朝《禹贡》。《尚书》中的《禹贡》,是一部用自然分区法记述我国地理状况的人文地理志,内容较简单,全书1200余字,是全国性区域志雏形。据《周礼》记载,周代朝廷设有“诵训”官员专为王述说方志所记述的四方之事,“掌管方志,以昭观事”,用以治国杜放鸣的《关于方志起源的辩证疏义》。“方志这个名称由来于《周礼》,是真的,而不是假的。”(摘自《中国地方志》1993第2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分封制。郡县志书随着郡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相应得到发展。据《史记》载,秦末刘邦进入咸阳后,“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刘邦语,“其知天下扼塞、户口多少、强弱处、民所疾苦者,以萧何得秦图书也。”
汉王朝命令地方官府编修“郡国地志”,以记述郡国地方的山川、物产、贡赋、风俗等情况。东汉初班固撰的《汉书·地理志》,是全国性总志,内容较全面的有《越绝书》《越绝书》乐祖谋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出版),有记载古籍的《寿春记》、述地的《郡国地志》、《巴郡图经》、《三辅黄图》、《吴越春秋》等都是著名志书。
魏、晋、南北朝时期,编修了大量的地方志书,当时大多叫“地记”,著名的有《娄地记》、《冀州记》、《会稽记》等,东晋常璩撰的《华阳国志》记巴蜀的事迹,在该志《序》里说,“夫书契有五善,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晋挚虞撰的《畿服经》系全国性的区域志。还有南齐陆登撰的《地理书》是一部巨著149卷,汇总《山海经》160家著作而成,南梁时任防将《地理书》增补84家,另编成252卷的《地记》巨著。不少地区修志。如湖广地区学者编修30多种地方志,以图经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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