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翻译了俄罗斯12部边海防法律法规:《俄联邦边防局法》《俄联邦出入境管理法》《俄联邦国界法》《俄联邦国籍法》《外国公民在俄联邦法律地位法》《俄联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移民登记法》《保卫俄联邦国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时使用武器和作战装备的规则》《俄罗斯边防机关行政驱逐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的活动组织细则》《俄联邦大陆架法》《俄联邦专属经济区法》《俄联邦内海、领海和毗连区法》和《俄联邦海洋学说》。
作者简介
刘肖岩 2003年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现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俄语教学和翻译实践;俄罗斯国别研究;反恐和国家安全。出版过《国外现代反恐机制比较研究》《论戏剧对白翻译》《俄罗斯社会与文化》等。
俄联邦边防局法
俄联邦出入境管理法
俄联邦国界法
俄联邦国籍法
外国公民在俄联邦法律地位法
俄联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移民登记法
保卫俄联邦国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时使用武器和作战装备的规则
俄罗斯边防机关行政驱逐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的活动组织细则
俄联邦大陆架法
俄联邦专属经济区法
俄联邦内海、领海和毗连区法
俄罗斯海洋学说
俄联邦边防局法
本法确定俄联邦边防局的主要任务和权限及总体构成,规定了俄联邦边防局领导和管理的基础,以及对其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的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俄联邦边防局
俄联邦边防局(以下称边防局)是国家军事组织,在保卫和守卫俄联邦国界(以下称国界)、守卫俄联邦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其自然资源方面构成保障个人、社会和国家安全体系的基础。
第2条边防局的构成
边防局由专门授权的联邦边防权力执行机构、边防局部队、机关和其他组织构成。
第3条边防局的主要任务
1边防局的主要任务是:
保卫和守卫国家边界不允许违法改变国界走向,保证自然人和法人遵守国家边界秩序、边境秩序和口岸秩序;
守卫俄罗斯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其自然资源,目的是保护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海洋环境、俄罗斯经济和其他合法权益;
协调保卫和守卫国界的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的活动,使用守卫俄联邦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自然资源的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的力量和装备;
在守卫海洋生物资源方面进行国家监督。
2边防局还执行联邦法赋予的其他任务以及俄罗斯签署的相关国际条约框架内的任务。
第二章边防局的活动基础
第4条边防局活动的法律调节
边防局根据俄联邦宪法、本法、其他联邦法和俄联邦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认的原则和国际法准则及俄罗斯签署的国际条约进行活动。
第5条边防局的主要活动原则
边防局根据下列主要原则进行活动:
合法;
人道主义;
尊重并维护人权和自由;
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边界牢不可破;
和平解决边境冲突;
与执行类似任务的外国机构开展互利而全面的合作;
活动的形式和方法为公秘并举;
实行一长制,集中管理。
第6条边防局的权限
边防局的权限如下:
1)组织和实施查明、预防和阻止犯罪和行政违法活动,依据联邦法律对边防局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进行起诉;
2)对实施犯罪或行政违法人员进行扣留,依据联邦法律对边防局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进行起诉;
3)根据联邦法律进行部队活动、侦察活动、反侦察活动、侦缉活动等;
4)根据联邦法律与外国执行类似任务的机构进行合作,签署跨部门性质的国际条约,参加国界的国际法律文件的起草和按条约巩固国界;
5)在执行任务时无偿使用俄联邦领水和领空、机场、海港、河港,不论其组织法律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在执行任务时无偿获得飞行和航船保障;
6)向俄罗斯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任何所有制形式的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索求并无偿获得需要的信息(包括船行信息、气象信息、水文信息、无线电电子信息、宇航和其他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获取信息的特殊程序除外;
7)在执行任务时获得并毫无阻碍地使用属于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各种所有制组织和社会团体的通信信道和工具(外交代表处、外国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除外),必要情况下,使用俄罗斯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通信工具,按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主人提出的要求进行补偿;
8)向俄联邦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获取他们所知犯罪和行政违法案件的情况,并根据俄联邦法律对边防局管辖的案件进行起诉;
9)根据俄联邦法律无偿使用国家的大众媒体播放信息预报;
10)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任何所有制形式的组织、社会团体或负责人传达必须执行的根除犯罪或行政违法案件的根源和条件,并根据俄联邦法律对边防局管辖的案件进行起诉;
11)吸引俄罗斯公民参加社会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作为编外人员或俄联邦政府规定的其他形式执行赋予边防局的任务;
12)按照俄联邦政府规定的程序使用武器、特种装备、战斗装备、特种技术、体力和警犬;
13)根据俄联邦法律进行登记、统计;
14)根据俄联邦法律建立和使用信息系统;
15)组织密码工作和部门密码联系网络,参加国家间和部门间密码联系网络的组建和工作;
16)根据联邦法律参加保障国家警卫对象的安全;
17)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18)参加守卫俄联邦在外国的外交代表处和领事机构;
19)根据联邦法律在边境地区参加执行与保障紧急状态、消灭非法武装和自然及消除人为灾害后果有关的任务;
20)根据联邦法律履行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