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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反义类聚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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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联华文组织出版,合同编号:zlhw-2015-001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出版时间:2015年7月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在对“反义类聚”进行定义的基础上,本书用共时描写的方法建立《论衡》“反义类聚”的语料库,之后对《论衡》中的各种类聚进行历时比较,从而进一步指出《论衡》反义类聚的特点及其所反映的东汉时期的词汇特征,并重

作者姓名: 汪梅枝

出版社: 中国书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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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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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对“反义类聚”进行定义的基础上,本书用共时描写的方法建立《论衡》“反义类聚”的语料库,之后对《论衡》中的各种类聚进行历时比较,从而进一步指出《论衡》反义类聚的特点及其所反映的东汉时期的词汇特征,并重点阐述了反义类聚在校勘、训诂、构词、修辞及辞书编纂等方面的研究价值。通过对“反义类聚”的分析和研究,我们还能够从中看出它与反义词的区别和联系,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汉语的反义关系,从而丰富汉语的词汇理论。


作者简介

汪梅枝  女,生于1978年10月,山东乐陵人。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聊城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古汉语词汇训诂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山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一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稿件目录

绪论

  一、王充及其《论衡》

  二、《论衡》“反义类聚”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

  三、几点说明

第一章 新世纪以来《论衡》语言研究及“反义类聚” 概念与性质的探讨

 第一节 近15年来《论衡》语言研究综述

  一、《论衡》语法的研究

  二、《论衡》词汇训诂的研究

  三、《论衡》文献整理的研究

 第二节 论反义关系存在的语言单位

  一、义位与义位之间的反义关系

  二、词素与词素之间的反义关系

  三、词与词之间的反义关系

  四、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

 第三节 “反义类聚”概念及性质的探讨

  一、现有对“反义类聚”的几种理解

  二、我们对“反义类聚”的理解

  三、从“反义类聚”角度研究汉语及其词义的意义

第二章 《论衡》反义类聚的确定方法及分类

 第一节 《论衡》反义类聚的确定方法

  一、“反义对文”

  二、反义连文

  三、系联法

  四、参照法

 第二节 《论衡》反义类聚的分类

  一、根据语言单位的性质分类

  二、根据词性分类

  三、根据语义的对比关系分类

  四、根据义位的对构情况来分类

  五、根据义类分类

  六、根据音节 多少分类

第三章 《论衡》反义类聚之反义相成词

 第一节 从词性和字序看《论衡》反义相成词的构成

  一、从词性看构成

  二、从字序看构成

 第二节 《论衡》反义相成词的历时比较

  一、与上古反义相成词的比较

  二、与现代汉语反义相成词的比较

 第三节 《论衡》反义相成词中的偏义现象

 第四节 从《论衡》之反义相成词看《汉语大词典》的疏误

  一、首例书证滞后

  二、失收词条

  三、失收义项

  四、释义欠确切

第四章 《论衡》反义类聚之反义词的历时比较

  一、与上古反义词的比较

  二、与现代汉语反义词的比较

结语

  一、《论衡》反义类聚的特点及其所反映的东汉词汇特征

  二、研究《论衡》反义类聚的意义

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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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章赏析


绪 论


一、王充及其《论衡》

(一)王充生平及著述

1.王充的生平

据范晔《后汉书·王充传》、谢承注《后汉书》、袁山松注《后汉书》、韩愈《后汉三贤赞》、阮元《畴人传·王充》、王充《论衡·自纪》等记载,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年)生,汉和帝永元中(永元共十六年,从公元89年到公元104年)病逝。王充出身“细族孤门”此段中的引文皆出自《论衡》原文。。祖父王汎、父亲王诵在钱塘时“以商贾为事”,因“与豪家丁伯等结怨”,迁居上虞。青年时曾到都城洛阳上太学,拜班彪为师。后回到家乡教书,其间曾当过一段时间的县、郡功曹和州从事,因与长官意见不合,又遭别人诬陷而辞官。从汉章帝永元三年(公元86年)起,先后携家到丹阳郡、九江郡、庐江郡做属官,后又到扬州做治中。汉章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罢州家居”,友人谢夷吾曾上书推荐王充,汉章帝“特诏公车征”,而此时的王充已年老体弱,终至“病不行”。王充晚年“俦伦弥索,鲜所恃赖,贫无供养,志不娱快”,处境相当潦倒。

2.王充的著述

张右源的《王充学说的梗概和治学方法》一文认为王充的全部著作(《讥俗》《政务》《论衡》《养性》)实已混杂在今本《论衡》之中。张右源:《王充学说的梗概和治学方法》,《国学丛刊》1923年第3期。朱谦之《王充著作考》认为王充的《论衡》经过三次撰集:第一次与他的《讥俗》合并,第二次与《政务》合并,第三次与《养性》合并。朱谦之:《王充著作考》,《文史》1962年第1期。蒋祖怡《论王充的〈养性〉之书》和《论王充的〈政务〉之书》的基本观点是:王充的《讥俗》、《政务》和《养性》中的基本内容和观点可以在今本《论衡》中探知,但是,今本《论衡》中并没有包括上述著作,诸篇均已亡佚。蒋祖怡:《论王充的〈养性〉之书》,《杭州大学学报》1963年第10期。蒋祖怡:《论王充的〈政务〉之书》,《杭州大学学报》1962年第2期。结合《论衡·对作篇》和《论衡·自纪篇》对比分析,我们认为蒋说较为可取。

(二)关于《论衡》

可以肯定,《论衡》是王充的代表作,书中充满了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它被历代典籍所著录,为历代文人所引用。为研究方便,有必要对其有关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1.《论衡》的篇数

对于这一问题,历来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论衡》原来不止八十五篇,在流传过程中亡佚很多,主张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纪昀、刘盼遂等;另一种认为《论衡》中有不少篇是后人伪造的,主张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熊伯龙、胡适等。容肇祖《〈论衡〉中无伪篇考》一文针对胡适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蒋祖怡《〈论衡〉篇数考》主要是和刘盼遂商讨《论衡》的篇数问题,蒋文认为:《论衡》原本八十五篇,后缺《招致》一篇,历代书目著录,均无异辞;同时,他对《论衡》有伪篇之说,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蒋祖怡:《〈论衡〉篇数考》,《中华文史论丛》1962年第2辑。

综合各家说法分析,我们认为蒋说近是。

2.《论衡》的佚文

把现在通行本的《论衡》全文和在其他典籍中出现的有关《论衡》引文进行对照,我们发现《论衡》佚文很多,这些佚文主要集中在《意林》《太平御览》《艺文类聚》《水经注》《文选》《酉阳杂俎》《古今事文类聚》《太平广记》等几部书中,《〈论衡〉全译》附录部分和蒋祖怡《〈论衡〉的篇数和佚文》对这一问题均有详细论述。袁华忠、方家常:《〈论衡〉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蒋祖怡:《〈论衡〉的篇数和佚文》,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

对于这些佚文,由于几家观点不一,我们一时也难以考证其是非对错,所以暂不作为考察对象。

3.《论衡》的版本

《论衡》一书,在王充死后五六十年就逐渐流传开来。北宋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进士杨文昌把当时通行本与史馆藏本对照合校,并为之作序刊刻。此后,经过历代不同的翻刻,在杨刻本下形成两个版本系统,图示如下:

现在的通行本多以“通津草堂本”为底本。本文所用语料主要依据中华书局1990年出版的黄晖撰《〈论衡〉校释》和北京古籍出版社1957年出版的刘盼遂著《〈论衡〉集解》,这两部书的底本也是“通津草堂本”,但原文的明显错误或遗漏处我们依“校释”和“集解”加以补正后使用。

二、《论衡》“反义类聚”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价值

研究汉语史,首要的工作是进行断代研究,而断代研究的基础工作是进行专书、专题的研究,这已经成为许多学者的共识。这样,选取什么样的专书便成为断代研究及汉语史研究的前提条件。我们选取专书的目的是将专书作为研究汉语史的语料,因此,是否具有语料价值就成为我们选取专书所依据的标准。在专书专题的研究中,我们还应该力求通过对具体语料的分析来探讨某些语言现象中所隐藏的语言理论,因此,是否具有理论价值也是我们选取专书,尤其是选取专题所依据的标准。除此之外,我们的研究还应该能够指导具体的语言实践,因此,是否具有实践价值也应是我们选取专书时要注意的。研究《论衡》“反义类聚”的价值便体现在其中。

研究《论衡》反义类聚的语料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论衡》成书年代确定且有着鲜明的时代性,能较准确反映东汉时期词汇及汉语的特征。专书研究的目的是通过研究专书的语言特点,了解它所代表的那个时代的语言面貌及特点,所以专书的成书年代是否确定是决定其语料价值的关键因素。王充的生卒年月在前面其生平中已有介绍,而据黄晖考证,《论衡》的写作始于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封笔于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凡30年。黄晖:《〈论衡〉校释·王充年谱》,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17页。所以,《论衡》的成书年代是确定无疑的。同时,从汉语史的分期来看,有人把东汉列在上古,有人把它列在中古,还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古到中古的一个过渡时期,我们则倾向于把它归为中古前期。所以,《论衡》作为东汉时期的作品,其语言特点应该是异于上古而和中古有更多的相同之处。通过对《论衡》具体语料的分析,以及和前后不同时期语料的比较,我们不但能够离析出东汉时期词汇的面貌,而且能大致看到反义词汇由上古至现代的承继和发展,从而廓清反义词汇发展演变的轨迹。有鉴于此,我们选取了《论衡》这一部专书作为研究对象。

二是,《论衡》语言通俗流畅,是口语性较强的语料,能较准确反映当时的语言状况。《论衡》一书因其浅露易晓,向来被讥为“谈助之言,可以了此书矣”, 黄晖:《〈论衡〉校释·论衡旧评》,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37页。用语虽含贬义,但从其评语中,我们还是可以了解到《论衡》语言通俗性的一面。王充深疾当时文人一味仿古和崇尚华丽的文风,力主使用口语、俗语,以使“书形露易观”。他主张“口则务在明言,笔则务在露文”,“夫口论以分明为公,笔辩以荴露为通,吏文以昭察为良”,“言无不可晓,指无不可睹。观读之者,晓然若盲之开目,聆然若聋之通耳”,并明确表明自己作书是“直露其文,集以俗言”以上引文皆出自《论衡》中的相关篇目。。通过王充的自我表露,我们可以肯定,《论衡》能够较准确反映当时的口语。同时,黄晖在《〈论衡〉校释·自序》中也考定了该书“未经后人改编”,“流传到现在一千多年,还没有人加以整理或注释”,也就是说,《论衡》到今天还保留着它的本来面目。这样,材料的真实性也保证了研究结论的可信性。

三是,《论衡》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全文约22万字,有较大的词汇量,能够反映当时的词汇面貌和特点。《论衡》内容包罗万象,“上至黄唐,下臻秦汉而来”,“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该详”语出《论衡·自纪》。,作者结合当时方方面面的社会现实及历史阐发其哲学思想,内容涉及当时及历史上诸如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天文、地理等方面,所以,其词汇的涵盖面较广。如此丰富的词汇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的词汇面貌提供了便利条件。

研究《论衡》反义类聚的理论价值集中表现为:通过对《论衡》反义类聚的分析和研究,我们不但能弄清反义类聚的概念和性质,还能够从中看出它与反义词的区别和联系,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汉语的反义关系,从而丰富汉语的词汇理论。反义类聚通常被理解为互为反义的词与词之间的聚合,即等同于反义词,而我们通过分析《论衡》中的具体语料发现,反义类聚不但不等同于反义词,而且其性质要比反义词复杂得多,它不仅包括反义词之间的聚合,还包括反义词素之间以及反义词组之间的聚合,它和反义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可以说,反义词只是反义类聚的一个构成分子。反义关系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反义词之间的关系,而是包括反义词在内的反义词素之间以及反义词组之间的关系。因此,在以后的汉语反义关系的研究中就不应仅局限于研究反义词,还应关注反义词素之间以及反义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也只有在全面研究汉语反义关系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出更加准确可靠的结论。

研究《论衡》反义类聚的实践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搜集和描写《论衡》中的反义类聚,可以帮助我们校正一些《论衡》原文及注解中的疏漏和讹误,弥补以往校勘和训诂上的不足。古代的文献流传到今天有些内容肯定会脱离原貌,有的文献甚至没有流传下来,对于《论衡》而言,虽说今本《论衡》还算保留得完整,没有被遗失或篡改很多,但整理古文献是目前刻不容缓的工作,更是我们从事古文献研究者的任务之一,在利用别的校勘方法的同时,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语言单位之间的反义关系去发现并纠正《论衡》中存在的疏漏和讹误,使文献语言更趋于原貌。同时,有关《论衡》的注文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各家在注解《论衡》时由于当时的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也会存在一些理解上的偏颇,对此,我们也可以依据反义类聚对它们做出纠正,以使我们更准确地理解词义及作者的思想观点。

二是,通过对《论衡》反义类聚的研究,我们可以搜集到一些辞书晚收或失收的词条、词例以及辞书失收或释义错误的义项,这既可对现行的辞书进行匡补,也可以为今后历时辞典的编撰提供素材。任何辞典的编修都离不开词条、词例以及义项的收集整理,而做好专书词汇研究是更好的编纂修订辞典的关键。我们在整理研究《论衡》反义类聚并同《汉语大词典》(以后简称《大词典》)中的相关词条做比较时,发现了《大词典》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大词典》修订以及其他历时辞典编纂工作应重视的,它们完全可以为其编纂修订提供素材,以使其更加完善。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了共时描写、历时比较、统计归纳等几种方法。首先,在确定反义类聚概念及性质的基础上,我们主要利用“反义连文”“反义对文”“系联法”“参照法”四种方法从《论衡》的原始语料中搜集到所有的反义相成词、反义词及反义词组,即用共时描写的方法建立反义类聚的语料库。接着我们又从不同的角度对反义类聚做出分类归纳,并尽可能从数量上对每一类反义类聚做出统计,以进一步描写《论衡》反义类聚的特点,使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其次,我们单独讨论《论衡》中的反义相成词,主要从其字序和词性两方面进行论述,并对其中的每一类作出统计和说明,以此探究《论衡》反义相成词的特点。同时,我们将《论衡》中的反义相成词分别与上古及现代汉语中的相关意义及用法进行历时比较,以得出一定的结论。再次,我们把《论衡》中的反义词与不同时代的反义词进行历时比较研究,以发现《论衡》反义词及其所反映的东汉时期词汇的特点。最后,在归纳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总结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研究意义。

三、几点说明

(一)语料的取舍

研究《论衡》中的反义类聚,我们选用的是能代表那个时代的语言资料,而《论衡》中存在大量引文,它们并不都反映《论衡》时代的语言状况,所以有必要对这些引文做出分类处理。《论衡》中的引文可分两类:一类是征引前代著作的原文,这部分引文不应算作《论衡》的语言,因此不应该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应该剔除。另一类是对著作原文作个别改动,其改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为了使之符合当时的语言习惯而做出的改动,这一种引文可以作为《论衡》语料使用;还有一种可能是王充记忆错误所致,对这一种引文要做不同的对待,如果《论衡》引文较原文更通俗、明晰,则可以作为当时的语料来看待,否则应剔除,至于将前人作品中的句、段表达的意思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出来,这样的叙述语应视为王充的语言,应该加以采纳。徐正考:《〈论衡〉同义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二)关于“对义词”和“类义词”

“对义词”“类义词”“反义词”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有各自不同的指称对象,但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又存在词语归类混乱以及概念不清等问题。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论衡》中的反义类聚,自然要涉及反义词。为了使我们的研究对象更加清晰,在此,有必要明确我们对《论衡》中相关“对义词”和“类义词”的处理意见。

1.关于“对义词”

20世纪80年代,朱星在《汉语词义简析》中最早提出了“对义词”的名称。他认为,“对义词”是就对联上下联中相对的字来说的,如他举到的“天和地”、“日和月”等。朱星:《汉语词义简析》,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981年,李兆同、徐思益主编的《语言学导论》也提到了“对义词”,他们认为,“对义词是一些处于平等并列位置的词,它们经常出现在一些联合性短语里,在意义上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对义词的意义并不互相矛盾,但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分明的”。他们举到的例证如“男人-女人”“父亲-母亲”“买-卖”“收-发”。李兆同、徐思益:《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985年,贺彬《反义词三论》企图对“对义词”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他指出,“‘对’是表示客观事物彼此相互对待的两端,这种相互对待的两端事物反映在词汇里就是‘对义词’”,“‘对义词’就是‘具有对立联想意义的一对词项’。所谓‘对立联想’,就是在人们的意识中往往由甲事物而自然联想到与之相对立的乙事物,有甲的存在也就有乙的存在。换言之,表示甲事物这个词的出现,往往是为了区别于表示乙事物的词,因此两词为了区别而对举。例如‘人工’是为了区别‘自然’而彼此对举,‘成品’是为了区别‘原料’而彼此对举,‘问’为了区别‘答’而彼此对举。联想是和人们的心理和习惯相联系的,总是带有主观因素,因此,由甲而想到乙,甲和乙并不一定构成对义关系。这里所说的‘对立联想’,不是任意的,它必须具有逻辑上的对立的必然性。例如‘远’和‘近’是以距离为前提,是在量的差别上的对立;‘男’、‘女’是以性别为特征,是在质的差别上的对立;在汉语里‘一’和‘百’、‘万’也可以构成对义关系,它们是在数的差别上的对立。这种质、量、数的共同的前提或特征就体现为逻辑的必然性,是对立联想的客观依据”贺彬:《反义词三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

贺彬的这些说法有合理之处,然而正如周荐所指出的,“把‘远’、‘近’这样明显为反义词的现象也视为对义词,甚为不当。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从根本上看,就是因为作者没有把对义词和反义词严格地区分开来”周荐:《汉语词汇研究史纲》,语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贺彬基于“‘对’的实质还是‘反’”,“‘对’也是‘反’”的主张,最后结论是“一般所说的反义词,既包括意义相反的,也包括意义相对的”,合二而一。朱星对“对义词”的定义有显单薄,而且对联中上下联相对的字并非全是对义词。对于他举到的“天和地”、“日和月”,现在人们更多的是将其视为反义词,因为它们经常对举使用,用以表示相反相对的概念。这样看来,对义词和反义词是有交叉之处的,尽管朱文也提出了“对义词义可并存,反义词义相克不能并存”,用以区别对义和反义,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对义词和反义词同样如此。李兆同、徐思益等对对义词的定义较合理也较具体,但对于他们例证中的“男人-女人”、“父亲-母亲”、“买-卖”等,我们现在更倾向于将其归入反义词,因为“男人-女人”、“父亲-母亲”是表示一种相反相对的社会人际关系,“买-卖”、“收-发”则是一种动作上的相反相对。

“总的说来,提出对义词是本阶段一个新创获,但尚未取得共识。对义的产生和存在,有其现实基础、心理基础、美学基础和语言基础,要取得共识,还有待于全面深入研析”许威汉:《二十世纪的汉语词汇学》,书海出版社2000年版,第450页。。

从90年代到现在,对对义词这一概念进行专门探讨的人不多,所以,对于它和反义词的区别和联系仍需进一步探讨。

我们在搜集《论衡》中的反义类聚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意义相对而并不互相矛盾的词,它们多出现在一些对偶句式或对比句式中。例如:

例1.伊尹、箕子,才俱也,伊尹为相,箕子为奴,伊尹遇成汤,箕子遇商纣也。(《逢遇》)对于《论衡》中的引文只标篇名。

例2.儒生犹宾客,文吏犹子弟也。(《程材》)

例3.察外者,遗其内;在形体者,亡其声气。(《骨相》)

例4.然则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顺鼓》)

其中的“相-奴”、“儒生-文吏”、“宾客-子弟”、“形体-声气”、“山-水”都是意义相对而不互相矛盾的词,一方的存在并不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它们都是用来表示对比和比较,并且不经常被对举使用,所以我们把这类词归为“对义词”,不作为反义类聚的考察对象。而对于前面提到的诸如“天-地”、“日-月”、“水-火”、“父-母”、“买-卖”等,尽管它们的意义也不互相矛盾,但它们在语言中经常被对举使用,用以表示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所以我们将其归入反义词的行列,承认对义词和反义词存在交叉性,并作为反义类聚的考察对象。

可见,对义词和反义词一样,都指意义相对的词,都可用于表示对比和比较。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互为对义关系的两个词,其词义并不互相矛盾,一方的存在并不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并且它们不经常被对举使用;互为反义关系的两个词,其词义往往互相矛盾,一方的存在多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并且它们经常被对举使用。

2.关于“类义词”

对于这一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类义词”只指属于同一语义场,表示同类概念的词,

即只指与某事物对象相关的词以及表达处于同一上位概念之下的各类下位概念的词

曾昭聪:《训诂学的开拓性硕果》,《北方论丛》1997年第6期。

孟广道:《关于对句中的异义词语》,《宿州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

持这一观点的人比较多;另一种观点认为“类义词”包括同义词、反义词以及其它属于同一范畴,代表同一类事物的词,

李亚明:《类义词典编纂漫议》,《柳州师专学报》1996年第2期。 

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多;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类义词,顾名思义是指意义相同或相似的词。《日语语法大辞典》中说,类义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词形不同但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杨蕾:《关于日语类义词使用上的几点体会》,《日语学习与研究》1995年第3期。。持这一观点的人也不多。我们认为,第三种观点对类义词的定义欠准确,且从其内容看更像是对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定义。而前两种观点的差别只是对类义词概括的角度不同,前一种是狭义说法,后一种是广义说法。为了便于讨论和说明问题,也使同义词、反义词、类义词等各自独立,各有所属,我们采用狭义的说法。《论衡》中的类义词很多,如“耳-目”、“烧-溺”、“听-察”、“闻-见”、“言-辞”、“性-情”等,它们所表示的只是类属概念,尽管不乏对比因素,但归根到底它们的意义并不互相矛盾,所以不作为本文反义类聚的考察对象。

(三)词和词组的划分

研究《论衡》中的反义类聚,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古汉语中词和词组的划分这一难题。关于如何辨别一个双音结构是词还是词组,学术界提出了许多标准,如意义标准、语音停顿、扩张法、插入法、见次率等。在本文中,我们的处理意见是,主要依据意义标准,即看该双音结构的意义是两个组合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还是它们的意义已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意义。如果其意义是两个组合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那么该双音结构就是词组,如果其意义是两个成分相融合、相统一后的意义,那么该双音结构就是词。这也是相关论著中普遍采用的较为有效的标准。如向熹:《〈诗经〉里的复音词》,见《词汇学论文汇编》,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马真:《先秦复音词初探》,《北京大学学报》1980年第5期。

张万起:《〈世说新语〉复音词问题》,见《中古汉语研究》,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程湘清:《先秦双音词研究》,见《先秦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当然,除此之外,在判断词和词组时还要参照一些其他标准,如程湘清在他的《汉语史专书复音词研究》中提到的“从语法结构上区别”“从修辞特点上区别”“从出现频率上区别”等。程湘清:《先秦双音词研究》,见《汉语史专书复音词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9-58页。正如他在该文中所说,“这四条标准中,结构标准无疑是最可靠的,然而受古代文献的限制,使用起来会存在一些困难。从汉语的特点出发,意义标准显然不能忽视,如果单为区别出‘词汇的词’,这应当说是最为简明易行的方法。至于对举和频率则只能作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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