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出版时间:2016年4月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 秦汉社会转型与学术转型交互的动态过程构建出秦汉丰富闳放的文化土壤,两汉文化与社会潜在的危机为佛教的传入、道教的兴起提供了历史的机遇,儒、佛、道早期错综复杂的关系演变重构了中国文化最初完整的形态。佛、
作者姓名: 潘俊杰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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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33
内容简介
秦汉社会转型与学术转型交互的动态过程构建出秦汉丰富闳放的文化土壤,两汉文化与社会潜在的危机为佛教的传入、道教的兴起提供了历史的机遇,儒、佛、道早期错综复杂的关系演变重构了中国文化最初完整的形态。佛、道教兴起的历史经验教训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之下文化的建构与复兴,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作者简介
潘俊杰 西北大学专门史专业博士毕业,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博士后,英国牛津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英国牛津佛教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先秦两汉思想史。公开出版、发表论著《先秦杂家研究》《试论战国秦汉儒道互补文艺观的发展演变》等30部/篇。
自序
前言
第一章秦汉社会转型:中国佛、道教兴起的社会基础
第一节春秋战国“封国制”崩溃与郡县制的实践
一、“封国制”的沿革
二、“郡县制”的诞生与实践
三、秦帝国对“郡县制”的发展与完善
四、“封国制”与郡县制的历史比较
第二节西汉王朝“汉承秦制”及其政治实践
一、西汉王朝双轨并行“一国两制”的改良
二、秦汉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变迁的历史影响
第三节秦汉社会转型及社会机体的重构
一、秦汉社会机体的重建
二、秦汉社会生活风貌
第二章秦汉文化转型:中国佛、道教兴起的文化知识背景
第一节先秦子学的成熟与没落
一、先秦子学的融合
二、先秦文化的“终结”与汉代学术的转型
第二节从子学到经学:秦汉文化“血脉”的浩劫与延续
一、“焚书坑儒”文化浩劫与口耳相依的“传经”活动
二、西汉帝国文化中心的形成
第三节汉代经学兴起的社会文化背景
一、儒家“经学”在汉代兴起的机遇与挑战
二、汉代经学发展之阶段
三、经学对“圣统”与“神统”的再建构
第四节从经学到玄学:文化宗教化的变革实践
一、“经学”与“玄学”之关系
二、“玄学”与佛、道教的引入
第三章秦汉文化转型:中国佛、道教兴起的文化知识背景
第一节先秦至秦汉神学发展的思想脉络
一、春秋神学的动摇—战国“人学”的觉醒
二、秦汉天道向“神学”的回归
第二节秦汉哲学的建构与本土原始宗教的兴盛:“性”与“天道”问题的重视
一、秦汉时期是由阴阳五行的合流及其神秘化构成哲学和宗教发展的主线
二、“性”与“天道”问题的重新探索
三、秦汉帝国的法制与治国理论的选择
第三节经学哲学体系构建的发蒙及对宗教的影响
一、“经学”与“谶纬”
二、神仙,方术,巫觋之风的交杂
第四章佛教传入、道教兴起与中国文化的重构
第一节佛教传入、道教兴起的历史机遇
一、两汉经学的理论缺陷
二、两汉的社会氛围和主流思潮
第二节佛教传入和道教兴起于中国的历史考察
一、佛教的世界化传播
二、佛教传入中国考
三、道教兴起考
第三节佛教发展及其中国化
一、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地域、方式和途径
二、佛教在东汉的传播
三、佛教在魏晋与中国文化的交融
第四节道教的形成与发展
一、道教的形成与传播
二、道教对中国前期文化的整理与创新
第五节中国早期的儒佛道三教关系
一、儒、道关系:排斥与妥协
二、儒、佛关系:单纯的借鉴
三、佛、道关系:斗争与融合
四、“三教”关系在早期的综合演进
第六节佛、道教的兴起与中国文化的重新建构
一、佛教平等思想、思辨哲学、精神心灵之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二、道教医学养生学、道教精神修炼之学对中国文化的继承与创新
三、儒学新建构对佛、道教的借鉴汲取与传统文化三大支柱的形成
第五章佛教传入与道教兴起过程中的历史经验教训
第一节佛教传播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一、佛教传播的“国际化”及其历史经验
二、佛教传播的“本土化”及其历史经验
第二节道教兴起的神学化与非神学化
一、道教兴起的神学化及其对传统宗教的改革
二、道教兴起的非神学化及其对中国文明的推进
第三节中国文化的开放性与自适应创新
一、中国文化应对佛教外来文化的历史经验
二、中国文化的开放性和自适应性的创新
第四节政治与宗教关系变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一、宗教政策的变动对佛教在中国传播的影响
二、秦汉时期政治与宗教关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第六章20世纪以来佛、道教的复兴与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
第一节“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佛教和道教的“复兴”
一、“新文化运动”时期佛教的“复兴”与改革
二、“新文化运动”时期道教的“续命”
第二节“佛教西行”和海外道教研究的兴起
一、“佛教西行”的历史与现状
二、海外道教传播的历史与现状
第三节“新宗教运动”的蓬勃发展与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
一、“新宗教运动”的蓬勃发展
二、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与中国当代文化的建构
三、佛、道教的“复兴”对当代中国文化建构的价值
第四节冲击与回应:佛教外来文化与道教本土文化交融重构的中国文化的历史经验在当代的启示
一、佛教传入与如何对待外来文化的历史经验教训
二、中国当代文化建构如何对待“外来文化”和自有文化
三、中国佛、道教兴起的历史经验与当代社会
结语
参考文献
第一章
秦汉社会转型:中国佛、道教兴起的社会基础秦汉学术转型与中国佛、道教的兴起第一章秦汉社会转型:
中国佛、道教兴起的社会基础学术界关于“封建”一词到底应该包含哪些内涵和特征,中国的“封建社会”始于何时的讨论,观点纷纭,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中国古文里“封建”有分封建国的意思,这个“国”当然是诸侯国而非大一统的中央王国,例如:西周王朝“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僖公二十四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20页。,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考究中国上古或者中古的历史显然很好划定历史分期;但是如果按照舶来品一词Feudalism来划分社会形态之用,则又容易与封邦建国的“封建”含义相混淆。因此,在中国历史研究中,“封建”一词应该慎用,或者在讨论一个学术问题的时候提前予以界定说明。在本节中笔者为了避免术语本身没有统一的认知而带来理解的误差,弃用“封建”一词,而改用“封国制”来说明先秦两汉时期社会制度的变迁。先秦至两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的社会转型变革时期,它在多个层面奠定了中国其后两千余年社会的基础,关于这一点已成学界定论,笔者亦避免在此讨论。秦汉时期不仅是中国社会巨变转型时期,在文化的角度也有一个大的转型和在总结先秦文化成就基础上的重新建构过程。
第一节春秋战国“封国制”崩溃与郡县制的实践〖1〗
一、“封国制”的沿革春秋战国的“封国制”本身与中国西周上古社会的血缘宗法制一根同生。
西周建国之后,西周统治者分封了一大批有血缘关系的大小诸侯国,按照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其政治上的考量就是“蕃屏周”,说的直白点就是依靠有血缘关系的宗室贵族达到“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班固:《汉书·诸侯王表序》,中华书局1962年版。西周晚期以至东周灭亡,也即中国历史分期的春秋战国时期,西周的封国制逐步走向瓦解,两千余年来关于上古的“封建”制度争论不休,历史上比较有代表的比如李斯、贾谊、柳宗元,近代以来章士钊、钱穆、徐复观等均有讨论的文章。李斯认为秦朝统一六合之后不应该再采用两周王朝的封国制,其理论观点就是分封同姓血亲为诸侯王必然走向“后属疏远”而为乱天下,这也是导致两周王朝分崩离析走向灭亡的主要原因,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李斯的论点很鲜明,西周以来建立的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封国制在制度构建上天生就有缺陷,随着时间的推移,亲属关系会一代代地疏远下去,最终血缘关系不仅不能凝聚王国而且会走向敌对的反面而从内部瓦解中央王朝。从社会普遍性现象来看这个见解无疑是有充分的历史根据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相互攻伐以至灭国,这些国家在最初时候的封君都是有着直接紧密的血缘关系的。西汉的贾谊分析了汉初异姓诸侯王和同姓宗藩反叛中央王朝的事件之后对于宗法封国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从人性的角度说:故疏者必危,亲者必乱,已然之效也。其异姓负强而动者,汉已幸胜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袭是迹而动,既有征矣,其势尽又复然。……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卢绾最弱,最后反。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班固:《汉书·贾谊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232-2237页。本来大秦帝国建立起完备的郡县制,西汉建国后“汉承秦制”,按照历史发展的惯性和必然趋势,郡县制应该是代表着更加文明的方向,但是由于秦帝国的快速灭亡,郡县制也在一定程度上蒙上了历史的阴影。但是,封国制的弊端被历史一再地凸显出来,成为无法否认的现象。在新的历史背景下重新认识封国制的弊端更有说服力。汉初的宗藩问题,历文、景、武三朝,基本上确是采取贾谊的构想解决的。 管东贵:《封建制与汉初宗藩问题》,台北中研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历史与考古组》,1989年,第393-399页。历史上更为系统论述封国制问题的是唐代的柳宗元,其《封建论》一文对后世认识两周王朝崩溃有着深远的影响。封建非圣人意也,……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而不暇。……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士,子其人,适其俗、俢其理,施化易也。……列侯矫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断可见也。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或者又以殷、周圣王也(笔者注:殷、周皆实行封国制的“封建”),而不革其志,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封建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3-48页。柳宗元的从夏、商、周与秦政治之得失进行对比论证,得出的结论是夏、商、周的灭亡是制度的问题,不在于施政的优劣;而大秦的灭国是施政的问题而非制度不好。不好的制度在夏商周沿袭而不能革新是形势所迫,连圣人也无能为力。封国制的弊端远远大于郡县制。历史的发展必然会向郡县制发展。
二、“郡县制”的诞生与实践
一种制度的崩溃不会在短时间内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西周晚期(假设从公元前770年的平王东迁开始算)至秦始皇统一六国实行全面的郡县制历经五百余年,在这期间,郡县制从萌芽到成熟后的全国性政体的确立也步履艰难而又漫长。郡县制最初是从“县制”开始,而且最早的变革也始于战国时期的秦国,秦国最终能够统一天下与其坚定地实行县制政治制度的改革不无关系。
根据学界考证,“县”的产生早于“郡”。最先设置“县”行政区域的是秦国。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归,现甘肃天水)、冀(现甘肃甘谷县)戎,初县之”;司马迁:《史记·秦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
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初县杜(今陕西杜陵县)、郑(今陕西华县)”司马迁:《史记·秦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紧接秦国设置县制的是楚、晋等大国。(公元前627年)晋襄公以先茅之县赏胥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僖公三十三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478年),子榖曰:楚文王“实县申、息”;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哀公十七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楚文王在位是公元前689—672年,晋襄公在位是公元前627—621年,楚国设县早于晋国。到了春秋晚期,设“县”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公元前598年)楚子“伐陈……县陈”;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宣公十一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97年)楚伐郑,郑伯对楚子曰:“使改事君,夷于县”(如果让郑国奉事君王,等同于楚国诸县);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宣公十二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94年)晋侯以瓜衍之县赏士伯;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宣公十五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85年),“败楚之二县”;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成公六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47年),“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六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39年),“晋之别县(把一县划分为二)不准州”;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三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37年)“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因其十家九县……,其余四十县”;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五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
(公元前514年),晋吞灭祁氏、羊舌氏,“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八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关于“郡”的设置,根据文献记载秦国在公元前651年即春秋前期已置有“郡”的行政区划了。鲁僖公九年(前651年)晋国公子夷吾对秦公子挚讲,“君实有郡县”李维琦标点:《国语·战国策》,岳麓书社1988年版。,意思是说晋国犹如秦国的郡县。
(公元前493年)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鲁哀公二年》,中华书局1990年版。这是春秋早期文献中仅见的两例“郡”名,表明当时郡的设置还很少见。
战国时代,郡的设置迅速增多。楚考烈王十六年(前427年),春申君对楚王说:“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司马迁:《史记·春申君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
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纳上郡十五县”;司马迁:《史记·秦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
惠文王十三年(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司马迁:《史记·秦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
秦武王三年(公元前308年),甘茂对秦王说:“宜阳,大县也,……名曰县,其实郡也”。司马迁:《史记·樗子甘茂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设置边地郡行政区域:“魏有河西、上郡”,“秦有陇西、北地、上郡”,赵“置云中、雁门、代郡”,燕“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司马迁:《史记·匈奴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可见,战国时各国已普遍置郡,且多置于各国的边远地区,而且郡的规模反过来超越了春秋时期的县的建制。
这说明春秋初期就有了“县”和“郡”的行政建制,而且最初的“县”往往都大于“郡”。“县”和“郡”的出现与春秋时期周王室的衰落,周王室无法节制天下诸侯,诸侯国为了自身的生存与稳定以强凌弱、以大并小就慢慢出现了,这些靠掠夺兼并的土地并非受封于周王,最初一般都以“县”来作为建制予以管理,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古文中的“县”是“悬”字转化而来,由于是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故而命名曰“县”。而且由于地处诸侯国的前沿边境地带,大多数都比较偏僻贫穷,基本上都是作为戍边军队的驻扎之地,当然也有把边地重新赏给有军功的重臣作为采邑之地的。
基本可以认为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郡县”制被完善之后才有了中央、郡、县的三级政府体制架构,“郡”才凌驾于“县”之上,而且郡县连称,“郡”置于“县”之前。